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如何写
在面临道路交通事故需要申请社会救助基金时,书写申请书应当明确、准确地反映事故状况、受害人情况及申请救助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具体来讲:
1.申请书需明确标注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法律快车提醒,并简要概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址、涉及汽车及职员状况。
2.详细描述受害人的伤情或死亡状况,与因事故致使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申请理由部分,应明确指出符合救助基金的垫付条件,如肇事者暂无支付能力且抢救成本超越交强险责任限额等。
3.申请书还需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清单,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死亡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置公告书》等,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申请救助基金所需材料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时,需筹备一系列有关材料以支持申请:
1.对于抢救成本的垫付申请,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垫付申请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若由受害人近亲属申请,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2.对于丧葬成本的垫付申请,则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丧葬垫付申请书、受害人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置公告书》、火化公告书与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3、申请救助基金的程序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程序包含申请、垫付、追偿和核销四个环节。
1.在申请环节,交管部门需准时查明事故汽车是不是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并在符合条件下书面公告有关医疗机构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医疗机构或受害人近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
2.垫付环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及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确定垫付金额并拨付有关账户。对于不符合垫付需要的申请,将向交管部门及申请人说明理由。
3.追偿环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抢救成本和丧葬成本后,可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追偿,需要其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成本。
4.核销环节,对于确实没办法追偿的抢救成本和丧葬成本,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予以核销。核销垫付款的情形包含赔偿义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等,与其他省级救助基金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综上所述,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和筹备必要的材料。申请人应确保申请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根据规定的步骤逐步进行申请、垫付、追偿和核销等操作。